一、团委书记
主持校团委全面工作。负责团委党的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工作、安全稳定、干部队伍建设和重大事项统筹协调;负责共青团深化改革、学生会深化改革工作和党团育人链条建设。
二、团委副书记(徐大朋)
协助书记负责行政事务。负责团委机关综合协调、督促检查、服务保障和自身建设;负责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、青年思想引领、意识形态和网上共青团建设等方面工作;负责青年爱国统一战线(民族宗教)、媒体宣传、“第二课堂”建设、社团管理、信访接待、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组织;
三、团委副书记(马逸飞)
负责重要会议、大型活动组织协调、督查督办等工作;负责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、共青团助力乡村振兴、服务青年成长发展等方面工作;负责推进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希望工程、西部计划和青年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。
四、协作要求
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、密切配合。书记统筹全面,副书记按分管领域抓好落实;跨校区事项,由分管副书记牵头组织、班子成员配合开展;跨领域事项,由书记协调或提交团委会议研究。
为保持校团委工作运转连续,书记因公外出、请假期间,由书记指定其他班子成员代管相关工作,两名副书记互为A、B角。